

|
夫妻双方离婚时怎样分割财产
2025-08-13
明确财产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,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,知识产权的收益,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(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),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,为夫妻的共同财产,归夫妻共同所有。 夫妻个人财产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,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,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,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,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,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归个人所有,不参与分割。 分割方式 协议分割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即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,根据双方意愿确定财产的分配方式,协商一致后,可签订书面协议,明确各自分得的财产。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,该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。 判决分割:如果双方协议不成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例如,一方存在重婚、与他人同居、家庭暴力、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,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多分。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也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