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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
2026-01-15
一、核心界定要素 主体特定:仅限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;未婚同居、无效 / 被撤销婚姻的男女,不适用夫妻共同财产规则。 时间范围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即从领取结婚证起,至离婚生效 / 一方死亡止;婚前财产原则上不自动转为共同财产。 权利属性: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,一方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大额财产,侵犯配偶权益,可主张行为无效最高检。 二、法定范围(《民法典》第 1062 条)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(含加班费、年终奖、兼职收入等)最高检。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(如公司分红、店铺利润、股票基金收益等)最高检。 知识产权的收益(如婚后稿酬、专利许可费、商标使用费等,含离婚后实际取得的婚内产生收益)。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(遗嘱 / 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)最高检。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(如住房补贴、公积金、养老保险金中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实际缴付部分,以及共同财产产生的孳息、增值等)最高检。 |